接下來的三天時間,張信都在威嚴號戰列艦的辦公室內忙碌,安排著備戰相關事務。
他首先要做的,自然是儘可能的在戰爭蔓延到營州之前積累籌碼。而張信在張然夫婦面前提出的,四支標準會戰艦群規模的大艦隊,僅只是臨戰之前最基本的要求。
可哪怕只是四支標準會戰艦群,對現在的威嚴集團而言,也並不容易。
按照聯邦國防軍的標準,一支標準會戰艦群的戰艦規模,是在一萬二千到一萬三千艘之間,四支就是四萬八千到五萬二千艘左右。
而在四個月後,威嚴集團哪怕拿出所有的家底,以巨資徵召傭兵,戰艦規模也不會超過一萬八千艘。
他們畢竟不能在戰爭期間,將自家的地盤棄置不顧,需得保留至少八千艘左右的戰艦,用於維持各地的產業與航道安全。
所以接下來,張信必須儘可能的動員自家的附庸勢力不可,也不得不依靠家中那些“族老”們的力量。
此時他與張然夫婦在威嚴集團內,雖擁有著百分之六十三左右的表決權,只要他們三人達成了一致,集團內部就沒什麼人能夠挑戰他的決策。
可圍繞在威嚴集團周邊的關聯企業,還有神威張氏家族成員們的自有產業,卻並不在他直接控制的範圍內。
張信必須一個個去說服家中那些財力豐厚的族人,在私軍方面投入更多資金;並動用威嚴集團力量,對這些附庸實力,施加強大的影響力,以干涉後者在安全方面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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