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路承周跟往常一樣,先去了憲兵分隊。
既然鄭問友已經讓曾紫蓮摸清自己的情況,他當然要配合。
跟往常一樣,他在十點左右從康伯南道20號出來,步行穿過後面的小巷子,走到隔壁街的一條小巷子,發動車子,從二十五號路拐回去。
路承周早就將自己的路線,告訴了曾紫蓮。
她甚至還特意在路承周停車的地方,拍了幾張照片。
如果要對路承周動手,從他離開康伯南道20號,到車上這段距離,是最佳時機。
曾紫蓮其實勸過路承周,把車子停得近一些。
距離越近,路承周就越安全。
但路承周否決了她的提議,他的車子經常停在那裡,如果突然換了地方,會不會讓鄭問友懷疑?
從康伯南道20號出來,步行到汽車停車處,約六分鐘時間。
這段時間,確實很好伏擊,畢竟全程都是小巷子。
晚上也有巡捕巡邏,但只負責大街,像這樣的小巷子,如果發生案子,至少要三分鐘後,巡捕才能趕來。
等他們到的時候,行動早就結束了。
曾紫蓮一直跟著路承周,直到他回家後,她才去了五十一號路26號,向鄭問友彙報。
“這是路承周停車的地方,這是他回家的路線。”曾紫蓮在英租界的地圖上,標明瞭路承周停車的地點,以及回去的路線。
“看來,這段路程最適合動手。”鄭問友將手放在康伯南道後面的巷子。
路承週迴去的時候,已經是十點以後,那條巷子燈光昏暗,行人絕跡,正是動手的最佳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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