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明是上班後,才聽韓福山說起二十五號路發生之事的。
等他準備向劉立峰彙報的時候,劉立峰已經拿到馬平的檔案,去了偵緝股。
“賈明,你找處座有何事?”路承周正好看到賈明從劉立峰的辦公室方向走回來,淡淡的問。
“想找處座彙報點事。”賈明看了路承週一眼,鄧澤華捅了這麼大一個婁子,路承周也是責無旁貸。
“我不在警務處,還是我不是你的上司了?”路承周冷冷的說。
他是巡官,賈明是自己的副手,就算彙報工作,也應該先向自己彙報才對。
越級上報,觸犯的是整個行規。
至少,賈明的行為,就會得罪警務處所有的巡官。
如果警務處的副巡官,都像他一樣,有事沒事越級上報,這些巡官豈不成了擺設?
“不敢。”賈明忙不迭地說。
他希望路承周是擺設,但嘴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承認的。
“你要彙報的是什麼事?”路承周語氣越來越冷,並沒有因為賈明退讓,就放過了他。
“是二十五號路的事,鄧澤華昨天應該放走了利順利酒店的嫌犯馬平……”賈明面對路承周的追問,不得不將事情原委說出來。
“此事,我已經向處座彙報了。”路承周靜靜地聽完賈明添油加醋彙報完後,才緩緩地說。
“處座知道了?他沒責怪鄧澤華吧?”賈明臉上一喜,假裝關心地問。
“責怪?鄧澤華髮現嫌犯,下班後不顧休息,及時追捕馬平。這樣的人,怎麼能責怪呢?”路承周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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