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瀟灑灑,十馬奔出城,提槍帶盾披風舞,馬革裹屍將難歸……
剛剛成立不過15天的嵐夜隊,就要獨自去執行S級的搜尋任務了,這和送死無區別的出行,只有張嵐笑得輕鬆,其他隊員多數面如死灰。
既然進了貪狼營,生死大家早就看得比較透徹,可大家接受不了的是這種明知道去死,也被人丟過去的任務,和宣判死刑沒有什麼分別。
最噁心的是,隊長還不當回事,還真當成是普通任務去執行了。
說起張嵐爭取來的15天磨合期,嵐夜隊天天都在打遊戲,練瑜伽,跑跑步,現在把人放下去,跑起來估計比這些馬兒還快,默契也不錯,大家可以相互掩護著逃命。
大概張嵐的意思就是,到了莫羅礦區,大家就拼命撒丫子跑路吧?
“喂,小哥,你認識路嗎?這不是出城的方向。”跑了有2公里,鑫哥才發現不對。
“我沒說現在直接去執行任務,出城前,還有點重要的事情做。”
張嵐說著,率領馬隊來到的,是城中一棟金碧輝煌的大宅子前,本來一個個跟要死了一樣的隊員,看見那宅子的牌匾,頓時精神了。
因為這裡是……安樂閣!
安樂閣什麼地方?
全球連鎖的娛樂業巨頭,隸屬於7大集團體系外的商業體,在所有大型城市裡都有自己的店面,因為一直給7大集團繳納重稅才得以保持獨立經營權。
當初7大集團也曾經自營黃賭毒的行業,但說真的,不管他們怎麼經營,賺得錢還不如安樂閣交的稅多,於是多年來,也就默認了安樂閣的自然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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