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德宏過去是秦國人,有一手不錯的石匠手藝,他是第一批被販賣到桃園的秦國人。作為匠人,他的一家子當初算是比較值錢的。在當時人命如草芥的情況之下,他一家大小六口,每人被作價十兩。要知道,當時的秦人逃亡,是隻要給一口飯吃就願意跟著走的,他家算是天價了。
刁德宏本來以為來到明國之後,自己會成為某個大戶人家的僕役,但當時的他,也壓根不在意了,生死之事最大,只要能活下來,有什麼不可以忍受的呢?
但他萬萬沒有想到,到了桃園郡之後,他們竟然分到了一間房屋,數十畝土地,雖然那只是一間簡陋的茅草房,以及拋荒了很久雜草從生的土地,但他仍然以為自己是在做夢。他們不但沒有成為別人的私家財產,反而擁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土地。
官府的差役將他們的入藉名冊展示給他們,蓋著官府紅彤彤大印的土地憑證塞到他手裡的時候,他才清醒了過來,萬萬沒有想到,本以為的一場苦難之行,卻是撞了大運。這算是一跤從黃連罐罐裡跌到了蜂蜜罐罐裡了。
十餘年下來,當年的茅草屋已經變成了三廂的大瓦房,隔著自家不遠的地方,還給大兒子和二兒子各自新建了同樣的大房子,他們都已經成家立業了。而更讓他驕傲的是三兒子和老么,當年過來的時候,他們還很小,被官府強逼著去上學的時候,自己還很牴觸,畢竟當時他們雖然一個只有十歲,另外一個只有八歲,但作為一個男孩子,那也算是一個硬勞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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