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衣使者的服裝堪稱華麗精美。
就算是一名十將,也當得起光彩照人四個字。
首先是帽子,上面插滿了鵝毛,被稱為鵝帽,跟新郎官似的。身上的衣服是青綠色的錦袍,繡著花草,十分精緻。假如到了都虞侯一級,就會變成緋紅色的袍子,刺繡就會變成碩大顯眼的麒麟紋,即便在一群公卿中間,繡衣使者也是鶴立雞群,不同凡響。
衣服如此,配備的武器也不差,修長的刀鋒,微微帶著一點弧度,鯊魚皮的刀鞘,裹著綠色的綢子,無一處不精巧細緻。
李煜換下了馬伕的破衣服,用井水仔細洗了三遍,才小心翼翼,換上了這身象徵著繡衣使者的服飾,繫好牛皮腰帶,將佩刀懸好,李煜突然很想知道自己的模樣,他匆忙跑出去,打來一盆井水,呆呆望著裡面的人影。
曾經的書卷氣,所剩不多了。
由於掉了一顆牙齒,使得嘴唇一邊高,一邊凹陷,連帶著臉都不對稱了。
李煜本來就不好看,只能說相貌奇偉,如今又破了相,只剩下醜陋不堪,甚至還有點兇相畢露的味道!
“兇點好,世道如此!就算想做一條狗,沒有咬人的本事,人家都不會用!”
李煜緊握著佩刀,轉身跑出去。
等他再次趕到茶館的時候,發現外面多了幾匹馬,是趙二帶著人回來了。李煜沒有聲張,他只是走到了雅間的外面,老老實實站在外面,彷彿個木頭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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