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翻閱史書會發現一點,夏、商、周(春秋、戰國)秦、漢從來都不排斥接納異國異族的女性,漫長的歷史長河裡面與異族通婚是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
諸夏這邊的男性並不排斥異族女,卻是極度排斥將本族的女性外嫁,不但是男性排斥,連帶女性也是拒絕。
男性的拒絕自然是處於尊嚴,以及對本民族的自豪感,認為將本族女性嫁給異族會是一件恥辱的事情。
女性排斥或許會和尊嚴、自豪感扯上一點關係,但更多的是無法接受異族的一些習俗,生活習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異族有丈夫死了,丈夫的兄弟接收妻妾,或是丈夫的子嗣接收女性長輩為妾,等等很多在漢人看來根本無法接受的事情。
草原上的胡虜以及南方的一些蠻族,大多是有父死子承(或兄弟)的習俗,漢人覺得那是違背綱常倫理,可他們卻覺得自己是在當好人做好事。
挺簡單的一件事情,胡虜和蠻族會覺得是在做好事,是因為女性在丈夫死了之後失去依靠難以生存,將死了丈夫的女性接納過來就會承擔養活的責任。
奇怪就怪在一點,自己的長輩難道不應該奉養?還承擔起暖床的責任?這個會扯到人口增漲的那一方面。
不同的社會結構和習俗,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思想觀念,都是在以本民族的觀念去看待異族的所作所為,並不能簡單地以對錯區分。
劉彥作為漢人的天子,思想觀念自然是要以漢人所能接受為基準,才不去管胡虜或蠻人是因為什麼才幹了何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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