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仲叔於奚有功於衛,辭邑而請繁纓,孔子以為不如多與之邑。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則國家從之。”——《資治通鑑·周紀一·威烈王二十三年》
春秋時期,衛國國君孫桓子率軍攻打齊國,結果大敗。
新築人仲叔於奚救了孫桓子一命,於是孫桓子想賞幾座城池給於奚以報答救命之恩,但被於奚謝絕。於奚提出的要求是,請孫桓子允許自己在馬車上裝飾“繁纓”,這是一種貴族身份的標識物。
孫桓子一聽很高興,一分錢不花就能還個天大的人情,何樂而不為?但孔子卻不這麼想,他說“不如給他多幾座城池,但名位和寶器決不能給。”因為在孔子這裡,象徵身份與名位的馬飾,遠比象徵財富的封地更加重要。
“惟名與器不可假人”這句話其實是出自《左傳》,“假人”就是“被做假者”,比如“狐假虎威”。原意應該是君主馭下之道,假人嚴重了君主會被架空,甚至臣弒君。
往更通俗一點說吧,華夏文明講求的是名正言順,那麼“名”自然也就顯得無比重要,名可以是名聲,也能是威名,其實就是公理正義,既是天道;“器”本來是指一些身份到了才能使用的工具,早前是“大丈夫不能五鼎食,死亦當五鼎烹”,說的“鼎”就是“器”之一,而“鼎”可是諸侯才能用的。“器”前面應該再加上一個“公”字,既是“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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