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於遠東地區的穀物“黍”,實則在小亞地區並不算是陌生來客,早就隨著波斯和遊牧民族的腳步,來到了小亞細亞的山地和歐羅巴的河谷,它對不佳的氣候與土壤有著很強的抵禦力,並且收穫週期短,只需要三個月便能收穫;而黑麥和燕麥,作為原本混在小麥裡的“配角”,此刻也因其獨有的耐受優勢,深受農民的歡迎和喜愛,一般都會隨著小麥一起栽種,作為應急和救荒的糧食,冬季種植黑麥,而春季則種植燕麥。
黍和黑麥還可以釀酒,燕麥還可以充當牲口的飼料。
不過到了秋種時刻,高文、安娜透過督農司和自新會,對聖俸地產農莊們的權力與監控——半強制性地要求農夫將原先收割的小麥和大麥,繳納到倉庫裡,前者用於和塞普勒斯商約裡的交換,而後者則當作馬匹的飼料和釀酒的原材料,同樣被嚴格貯藏起來。
而後,督農司衙門就要求農民在田地裡,播種佔據三成的冬小麥,搭配七成的黍和黑麥。
這七成的黍和黑麥的用途很簡單——就是給萬餘德意志蘭及希臘佃農過冬食用的——如此的話,他們只能吃到很少的用小麥造出來的“白麵包”,大部分情況下是黍做的米糊,和黑麥做出的粗麵包。
按照和農夫簽訂的《福音聖俸耕作合同》,規定他們只需要繳納一半的分益給軍政府,但這其實不代表著機械的常量:比如小麥這種用於出口,換取金錢和急需物資的緊俏貨物,高文是根本不可能叫農民自留一半的,故而分益權也只是相對整體來說的。利用稅務的槓桿,這點很容易實現,比如督農司的條令規定得十分清楚,聖俸地產上的佃農所得的小麥,有五分之四都要上交;而黍和黑麥,則分別只需上繳四分之一和十分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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