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開發除了土地成本以外,另外一個是建安成本,主要包括建造費、財務費、規劃設計費、營銷推廣費和不可預見費等,建築面積十五萬平米左右,每平米再加三千塊,成本差不多就是四點五億左右。
也就是說,一百多畝地的開發總成本滿打滿算不超過七個億,開發聯排別墅和花園洋房,均價按照首都市場的二萬算,十五萬平米的銷售額就是三十個億,七個億搏三十個億,怎麼算都划算,只要地價在控制範圍內,一些本土地產大鱷還是不想輕易放棄,當然,小公司就自動偃旗息鼓,充當起了看客。
一會功夫,就有首都本土的四五家企業連續舉牌,其中兩家表現的格外積極,而大地集團舉過一次牌後,就再也沒有舉牌了,坐等價格越競越高,錢鈞更是一副穩坐釣魚臺的樣子,一動不動的坐著閉目養神。
林樹堂以為趙無極關注的是那兩家舉牌積極的企業代表,便小聲解釋道:“那兩家我知道,並沒有這麼大的開發實力,給政府做託的可能性很大,你也知道,土地起價很低,而政府需要高地價帶來收益,又不好直接高定價,只好透過這種方式來抬高地價。”
這個道理很簡單,土地拍賣的收益歸地方政府,地價越高,收入越高,稅收也越高,何樂不為?如果直接定高價,就會被戴上“高額房價製造者”頭銜,遭來老百姓不滿,很不划算,所以將底價定低一點,好給市場一個說法,將責任推卸掉,同時又找兩家做託,將地價抬上去,很和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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