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的本意,是想要做個愛民如子的明君,這真真是極好的。可是想要做明君的前提條件是什麼?答案是你得有錢,有權。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一切的手段都不重要,所以崇禎也不介意自己先成為一個大大的暴君。
就像後世香港的某些活力團體一樣,當老大的自己都窮逼一個,你還指望有小弟跟你混?出來混不就是圖個衣錦還鄉光宗耀祖?想達到這兩樣,歸根結底不還是得有錢?
所以,崇禎皇帝現在很想弄錢。前腳為了給自己弄個大大的基本盤,把永不加賦的牛逼給吹了出去,作為天子,牙齒是要能當金子使的,肯定不能收回成命,所以這賦是沒什麼指望了——就算他指望,實際上明末的老百姓都窮的揭不開鍋了,也收不上來幾個大子兒——要是能活的下去,又有誰願意冒著掉腦袋的風險去造反?
所以,在想到了後世某些活力團體的做法後,崇禎皇帝決定學習一下,先抽調錦衣衛成立一個城管衙門劃給東廠,然後對京城的所有商戶開始收保護費,攤位費,城市衛生管理費等等,而且以錦衣衛加上東廠番子作為城管來使用,估計能止小兒夜啼,比後世天朝的城管要給力多了……
咱們這位穿越過來的崇禎皇帝可是想到一出就幹一出的主兒,想想自己也算是初來乍到的,對於錦衣衛和東西廠的這些人根本不熟悉,乾脆,讓曹化淳和魏忠賢去幹這事兒算了,反正不管在哪部影視劇裡,這兩個傢伙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名聲本來就臭,再臭點兒也就是那麼回事兒,這就叫蝨子多了不癢,債多了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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