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似乎很是精通於尋找獵物,這傢伙拿著長管霰彈槍和一袋獨頭彈帶著景琉和悠久去找水源地,據說那邊會有大型動物,這隻大貓說要打一頭草原水鹿回來。
瑪索當然不可能去打這種大型獵物,他盯上的是小型獵物,金絲雀的特產草原雉雞是貓崽當年的最愛,這些禽類個大肉多,去羽之後上油用火或烤或炸,絕對是多汁鮮美的代名詞,只不過這些傢伙通常都會躲在小樹叢中極難發現,只有在極度逼近之後才會逃跑——說到逃跑,這也是草原雉雞的特技,畢竟在現實中誰也沒有見過一隻雞能以六十碼的時速跑上整整一個小時,而在最開始的十秒內,這個速度是九十碼,絕對是一般人所無法反應的。
如果是之前的瑪索,說實話還不敢說自己能夠輕而易舉的找到目標,但如今的貓崽只需要掀起眼罩,就可以透過左眼看到任何活物——類似於紅外視覺,但卻又完全不同,因為紅外視覺會將活物以體表溫度差別標記出來,而這個全新視覺開啟後整個世界將會變的昏暗,任何不帶生命的死物將會以黑白象素呈現在瑪索眼中,而帶活物的存在將會被整個高亮點白,這個距離高達一百五十碼左右。
於是利用這一點,草原雉雞原本利用自己的羽色與草木混合產生的掩護變的毫無用處,瑪索只需要步幾步,舉弓射出箭矢,然後放出知秋去把某隻被利箭穿脖的草原雉雞取過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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