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唐兄,有訊息沒有?”第二天一早,陸希言上班之前,先驅車去了法捕房政治處,見到唐錦就問道。
唐錦十分疲憊的看了陸希言一眼,昨天,他也是找了不少人,連卡爾總監那邊,他也去過了。
因為孟浩是自願跟“76”的人走的,法捕房找不到理由讓“76”號直接放人,再者說,“76”號並沒有得到租界當局的承認,它不過是一個日本人扶持下的秘密特務機構。
有些事情,只能私下裡做,一旦公開,那以什麼名義呢?
唯一能在法理上可以讓“76”號放人的應該是工部局警務處,案發實在公共租界,那麼公共租界警務處有執法權。
而就算涉及“重慶的抗日分子”的刺殺,那也應該是有工部局巡捕房逮捕之後,日本憲兵司令部方面再提出引渡,才能將人帶走調查。
這才是正確的程式。
但是現在“孟浩”是被自願帶走的,可被害人並沒有在巡捕房報案,雖然這一類的案件不需要被害人報案,巡捕房也可以立案偵查,因為涉及“槍支”犯罪,這屬於工部局嚴厲打擊的犯罪範疇。
問題是,工部局警務處在這件事上沉默了。
而且是集體沉默了。
陸希言就算找到了凱自威,也沒有辦法,雖然凱自威是工部局的副總董,但有些事情他的服從背後英、美的國家意志。
再者說,工部局警務處跟“76”號的關係緊張到快要擦槍走火的地步了,這個時候,英國人和美國人都覺得,認慫沒壞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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