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已經午時,高懸的烈陽彷彿曬焦了所有的事物,道路遠處一點的景物,因為空氣熱浪的舞動,而變得微微扭曲起來。
羅蘭順著小路回到了半山腰,教堂的大門開著,他走進去,看到法爾肯正在給一個胖胖的大嬸進行治療,白色的光柱籠罩著婦人,片刻之後,婦人長笑一聲,抖著幾十斤肥肉就走了,甚是豪邁。
做完事後,法爾肯見到羅蘭,什麼話也沒有說,直接先扔了個通曉語言術過來。然後才問道:“賺了多少的礦錢?”
“二十八枚銅幣。”羅蘭將一枚錢幣從衣服中拿出來:“話說這應該是銅幣吧。”
法爾肯揹著手,走過來,同時微笑道:“比我想像中的賺得更多啊,我本以為你一開始能賺到十枚銅幣就算不錯了。二十八枚銅幣,足夠你好幾天的伙食費了。”
羅蘭打了個哈哈:“運氣好,話說鎮子哪裡有吃飯的地方,我有些餓了。”
“下了山右轉,順著小路直走,過一個碼頭後,你就能看到右手邊上有個酒館,裡面的東西都不錯,量足便宜,當然味道只能算一般般,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有得吃就不錯了。”羅蘭聳聳肩,向法爾肯致謝後,離開了教堂。
按著法爾肯的指點,羅蘭頂著烈日,找到了那家酒館。
酒館的門牌上刻著四個象形文字,通曉語言只能讓人與人之間互相聊天,它作用於雙方的精神溝通,而不會讓施法者,或者被施法者懂得文字和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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