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想想,這篇後記要怎麼開場。
不止是後記,好像每一次故事開場都是最難把握的,全部影像都在腦子裡,似乎從何處開始都不妥,又似乎從何處開始都可以。
清末民初那個時期一直給我最大的印象不是滿是遺老遺少的四九城,或是軍閥混戰,或者殖民地的種種,而是——仁人志士的不得志。
活在這個年代的我,已經無法想象在百年前,會有留洋海外的學子因為看不到前路,因為覺得自己身體贏弱多病多災,因為自覺無力再報國,而悲憤交加,投海自盡。多簡單的文字,又是多悲壯無力的結局。也就是這種悲壯感,這一種情緒久壓心頭,促成了這本書。
一開始讀者會問,為什麼要叫故人戲,會認為是傅侗文和宛央的分分合合,他們彼此互為故人。直到故事接近尾聲,當傅侗文在巴黎和會前傾倒了三杯酒,才真正把我想說的話借他的話帶了出來——“敬所有志士,那些為強我中華,收復國土而努力……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的故人們。”
寫下它,從最初第一幀影像在腦海裡成形,就不是幾個人,而是那一群人。
再來就是十二年。
為什麼會有十二年這種前提?一是在文裡有解釋,十二因緣,所以故事綿延十二年,從傅侗文見到宛央的照片那日起。還有另一層解鎖就是故事真正開始於1912年,清朝覆滅之後的新時代開端,這是一個起點,不止是故事的起點,也是民族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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