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休庭後,甄意再一次坐上被告席。這一次,話題轉到楊姿被殺案。
尹鐸問:“被綁架後,你的心情是什麼?”
“害怕。”
“死者生前用各種極端的方式虐待了你?”
“是。”甄意儘量簡短。
“能說一下她是怎麼虐待你的嗎?”
甄意抬眸看他,有幾秒沒有作聲。
尹鐸在開庭前曾提出拿甄意受傷害的照片當證據,直觀,慘烈,很有衝擊力,容易讓人認為她在那種情況下會產生殺人報復的心理。
但甄意一方提出抗議,認為照片屬個人隱私,會對被告造成精神傷害,不許控方拿出來。但辯護方可以酌情考慮是否在庭上呈出,為自衛殺人做證據。
法官同意了。
所以,尹鐸只能口頭詢問。
甄意聲音並不大,在法庭上卻格外清晰簡略:“菸頭,刀割,窒息,還有……鞭打。”
安靜。
“這種虐待持續多久?”
“……三天。”
很安靜。
“距事發已經過去四十五天,你恢復過來了嗎?”
“差不多快好了。”
“這是身體,心理上的傷呢?”尹鐸果然善於問問題。
甄意微微眯眼:“我一直在看心理醫生,而且我有心理諮詢師提供的康復診斷書。”
她看一眼自己的律師團,一位律師呈上診斷書做證據。
這一問沒挖到可乘之機,反而給對方好處。尹鐸問:“過了四十五天,身體上的傷也只是‘差不多快好’,這麼說,你傷得非常嚴重。”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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