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楊姿教她的說辭。
甄意跟沒聽見她的話似的,抱著手,挑釁十足,自言自語道:“我認為,當時許莫並沒有脅迫你,而是脅迫在場的另一位證人。是你自作多情。”
她這樣的語氣逼得淮如幾乎破功,她控制不住,怒道:“許莫差點兒開槍殺了記者,我是在救人!”說完,便見甄意的眼睛裡有了笑意,她莫名心底一涼。
下一秒,便聽她幽幽道:“先不管是為了誰,剛才你總算是承認槍口不是對著你了。”
淮如一震,她的確在情急之下說出“許莫差點兒開槍殺了記者”。
可她很聰明,瞬間補充:“他會在幾槍內打死甄記者打死我,他會屠殺所有人!林警官已經快死,我應該救自己,救另一個更有機會活下去的人。”
“抗議!”楊姿反駁,“不論自救還是救人,都符合‘合法殺人’的法律定義!都可以免責!”
“謝謝楊律師的提醒,”甄意回頭看她一眼,嘴唇一勾,傲然道,“那我們來討論救人的定義。”
她眼風掃向淮如,真真是毫不掩飾的綿裡藏針,直指關鍵:“你如何判斷許莫會發狂殺人?”
“我在許莫扣動保險栓後才動手,並非無緣無故懷疑他要殺人。”這也是楊姿教她的,說明她有足夠的理由判斷許莫要開槍。
甄意眼神灼灼:“許莫扣動保險栓,扣了幾次?”
淮如隱隱又覺不安,而這種事實類的證據,是無法撒謊的,便小聲道:“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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