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和糧食可以現領,但土地是給一份田引,回鄉後由縣衙授予,這份牒文已經由樞密院頒佈,送到各州府,再由各州府傳達到各縣,然後從各縣的官田中劃撥,原則是土地不離鄉。
也就是說,土地必須在士兵戶籍地所在的鄉中,如果鄉中沒有土地,那縣衙就要按照市價補錢,由士兵自己去購買。
如果縣中落實不公,士兵可以直接來治軍所監察司申述,負責監察司的劉楚將派人去調查,一旦查實,縣令或者縣丞的官帽將不保。
這是王安石提出的後續方案,作為地方官經驗豐富的王安石,他尤其注重落實,如果這次廂軍變法在落實環節出問題,它將失去口碑,從而會影響到將來的軍隊變法,對於王安石務實的考慮,範寧是全力支援。
每一頂大帳內,一張長長的桌子前坐著幾名從事,所有士兵都分門別類整理好,所以核對起來非常迅速。
應天府的大帳內,一名士兵把自己的腰牌交上去,“張平,寧陵縣五馬鄉人!”
一名從事立刻找到了寧陵縣的名冊,根據姓氏排序,很快找到了張平,但這裡面有兩個張平,一個是北溝鄉人,一個是五馬鄉人,從事找到了名字,問道:“從軍十四年,普通士卒,對吧!”
士兵點點頭,“對的!”
從事讓他在名冊後面按了手印,又提筆將他的名字劃去,腰牌放入箱中,又開出一份領物單遞給他,“上田二十畝,錢十四貫,米兩石,到後面倉庫去領錢米和田引,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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