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哲跟藍田的婚事,是大漢國這個秋天裡最重要的一件事。
皇帝下達了赦免令,於是,除過大逆之罪,餘者都在赦免之列。
如今的大漢國,想找出一個真正的大逆不道之人很難。
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
為妖惡言,大逆不道。
離經叛道,罪大惡極,犯上作亂,死有餘辜,罪孽深重為大逆不道的另外幾種解釋。
而危害君父、宗廟、宮闕等罪行是為大逆!
違反倫理道德要求的悖逆行為,都可以稱為“不道”或“無道”。
按照這個標準,就雲琅所知,這些被放出來的人其實沒有一個應該被放出來,全部應該執行大辟之刑。
包括他跟曹襄這兩個看似無辜的人。
任何事情都沒有絕對的。
水至清則無魚,只有泥沙俱下的時候,水中才會隱約看到大魚遊動時掀起的波瀾。
有時候,雲琅非常的同情劉徹,他就像是一位揮舞著大棒的巨人,在自己的房子裡用大棒敲打蚊子……動作稍微大一點,就會砸爛自己的家當。
司馬遷不知為何沒有放出來,依舊關在監獄中,王溫舒對他不聞不問,沒有繼續盤問,也沒有為他開脫,在王溫舒看來,如此作為,已經很對得起雲琅跟曹襄給他的那兩塊糖果了。
由此看來,司馬遷的罪名已經被定下來了,那就是——大逆不道!
老而彌堅的司馬遷把自己的書看的比生命更加的珍貴,怒火萬丈的劉徹也把自己的顏面看的比司馬遷的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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