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何愁有來了,雲琅覺得日子好過多了。
至少不用再謹小慎微的活著了。
何愁有就是大漢的規矩,他說可以做的事情,你可以玩命的幹到極致,他說不能幹的事情你不幹就好了。
這個世上沒有什麼事情是一定要豁出命去去幹的,很明顯,皇家也是這麼看的,所以他們立下了規矩。
雖然有時候未免有矯枉過正的嫌疑,放之四海之後呢,你會發現沒什麼了不起的。
有了何愁有這個規矩,雲琅能幹的事情就太多了,按照大漢法無禁止皆可行這個規矩,雲琅可以像鯤鵬一樣扶搖直上九萬里。
反正大漢人比較認死理,為了維持皇家祖宗的尊嚴,他們不喜歡輕易地改動自家的律法。
當然,收稅的額度制定必須是與時俱進的,這一點,他們可一點都不傻。
公元前206年,劉邦攻入咸陽,宣佈廢秦苛法與百姓“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以上就是著名的約法三章,也就是大漢朝最初的律法。劉邦甚至大膽的用約法三章代替了之前施行的《秦律》。
仔細說起來,雲琅更想生活在劉邦時代,他覺得劉邦的約法三章對他幾乎沒有什麼約束力。
可能是因為跟雲琅有著同樣想法的聰明人太多。
劉邦在建立西漢王朝以後,面對新的形勢,劉邦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
於是命丞相蕭何參照《秦律》制定漢律。
蕭何在秦六律的基礎上增加《戶律》、《興律》、《廄律》三章,合為九章,稱《九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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