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者即使做得再好,都不應該超越原創,這是許多人心中預設的規則和事實。
比如在樂壇,翻唱者無論唱得有多好聽、動人,你也不能凌駕於原唱者之上,要不然你會被許多歌迷口誅筆伐,這是沒有道德,而且是不尊重人的行為。
但同樣的行為,放在網際網路上,就顯得無足輕重了。
反正這個行業,大家都是在你抄我,我抄你,早已經習慣。
不過當柳雲發出這條微博的時候,等於在告訴世人:我要制定行業規則,原創應該受到尊重,模仿者就應該活在原創的陰影下,並一直受到指責。
許多吃瓜群眾看到這條火藥味十足的微博後,微微一愣,暗道:這是正式準備翻臉了?
也有腦洞大開的網友表示:或許他們只是在演戲,私下早已經商量好了。這麼做是為了炒作一把,提高熱度。
有網友附議:很有可能,畢竟這兩家公司前不久還勾肩搭背一起投資了京東,試圖在電子商務這片市場對抗阿里的霸權,這麼大的利益捆綁怎麼可能說翻臉就翻臉。
當然也有網際網路業內的資深人士說:不意外!對於那些巨頭公司而言,他們的業務涉及實在太廣了。所以他們可以在一個戰場,爭鋒相對都得火熱,而轉過頭在另一個戰場,又可以稱兄道弟,並肩作戰。沒有永遠的敵人,只有永遠的利益!
“你看,柳總的這條微博發出後,熱搜一路攀升,如今已經成功登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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