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憲的這個事業,的確可以算得上千年功業。作為文字學家,曹憲本身在字形考證及訓音上,有著這個時代的權威地位。加上他注《昭明文選》帶來的一系列風潮,可以說,作為一個老師,他把“追溯源流”的個人希望及種族本能,放在一個天才身上,是非常恰當非常合理的。
弗里德里希為外甥高斯保駕護航,布特納啟蒙他引導他幫助他,卡爾·威廉·斐迪南掏出了真金白銀,最終成就高斯“數學王子”的榮譽。
作為一條工科狗,老張當然知道數學是解構這個世界的重要且是最重要工具。但問題在於,老張不是數學家,兩輩子加起來的最高成就,也就是一篇材料學博士論文,僅此而已。
所以,張德內心的強烈意願是想要讓李善這個天才成為自己的學生,但是感性冷卻迴歸理性,他又不想“誤人子弟”。
斐迪南這個公爵能投資高斯,他這個男爵憑啥不能鼓勵李善?
不就是錢麼?
甲骨研究不是一代人兩代人能解決的,老張上輩子從勝利油田划水路過的時候,當時碳十四測定一片甲骨的年代是三千七百年前。他現在是沒辦法測碳十四,不過可以幫李善收集足夠多的資料,然後流傳下去。
有他存在的唐朝,落後民族崛起的可能性為零,而只要把“甲骨”的地位拔高到“鐘鼎”的地位,種族源流的追溯本能,必將使得這些歷經千年而不朽的前人痕跡,大規模地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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