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商鞅變法起,與軍功爵相匹配,秦國就實行“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制度,稱之為“名田宅”制,也就是根據不同的爵位,佔有不同的土地和房宅、奴隸。
其中,黑夫作為第7級的“公大夫”,可以佔有9頃田,9宅。
1宅為30步見方,秦國一步約為1.3米,九宅便是一萬多平米的宅基地,將近三十秦畝,遠遠超過了一般人家的“五畝之宅”。
這麼大的房宅,從頭開始蓋起碼要一年半載,好在近來安陸縣最不缺的,就是空房子。
鄖氏在安陸立足數百年,莊園屋舍到處都是,鄖滿倒臺後,這些不動產統統被查抄歸公,位於縣城內的主宅被官府徵用,而位於城郊的一處莊園,大小正好符合黑夫的標準。
於是,他們家就鳩佔鵲巢,搬了進來……
這座莊園矗立在縣城東郊一片膏腴田地之中,遠遠能看見其高屋建瓴的黃黑輪廓,黃色的是牆垣,黑色的是屋瓦。
“這片田地,便是要換給我家的田了。”
衷已過三旬,蓄起了長長的鬍鬚,穿著一身田佐吏的官服,雖然模樣還是那麼和藹,言談舉止間,卻已有了點官樣。
他和黑夫共乘一車,途徑這片廣袤的水田時如是說,田裡的水稻才剛剛結穗,距離收割還有月餘時間。
在法律上,衷和黑夫已經分家,但只要稅賦交兩份,兄弟二人是不是住在一起,倒也不會被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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