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曹掾唐淺對獄曹左史喜並不陌生,此人雖然才調來郡上一年,卻已經小有名氣,頗受郡丞、郡守器重。
但喜是個油鹽不進的怪人,比如說,但凡他經受的案子,都喜歡一點點查訪追問,按照規程來,而不是像唐淺手下的獄吏令史一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將案犯痛打一頓,逼其交代……
這起牽連甚廣的“內間案”也一樣,斗然已經被拘押在獄中,並由幾名令史進行了數次審問,但此人卻一直三緘其口,不肯回答任何問題……
“用刑罷!”
唐淺失去了耐心,對獄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鞭笞一頓,這養尊處優的楚國縣公定然什麼都招了!”
喜卻反對道:“《秦律》有言,能據供詞追問,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得案情的是下乘手段,這才是第一次審理,尚未到三次之期,何必用刑?”
唐淺面色不豫:“郡尉下令,此案要抓緊時間徹查,若是耽擱了,讓楚國內間洩露更多機密,該如何是好?”
喜卻搖頭:“斗然已被俘大半年,與近日的行刺案並無直接關聯,與其有聯絡的若敖氏舊臣也不一定是內間,故斗然並非是嫌犯,而是證人。《秦律》中,對案犯用刑都是下策,更何況對證人用刑?再者,秦吏鞭笞被俘的楚國縣公,此事傳出去可不好聽,賊曹掾且耐心些,容我慢慢審理追問……”
“耐心?郡尉可未給你最後期限,你自然不必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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