臘月十一,舂時(17點—19點),湖陽亭外,黑夫正在對季嬰、魚梁二人耳提面命。
“你可要記住了,此行絕不容有失,不能讓此人跑了,若是沿途遇上車馬,立刻出示我的二尺牘徵用!到了縣裡,先去縣丞官署叩門,找到夜裡值班的令吏,將此事的前因後果說清楚!並請求令吏,立刻派人去朝陽裡!你能做到麼?”
“黑夫兄弟放心,我知道事情輕重!”
季嬰難得嚴肅下來,鄭重地拱手,然後便和另一名亭卒魚梁一起,押解著雙手綁上繩子的公士去疾,沿著道路向北走去。
黑夫看著三人遠去,若有所思。
他壓根沒料到,今天中午,朝陽里門前,那個端著陶碗扒飯,看似憨厚朴實的裡監門,居然與一起團伙盜墓大案有脫不清的干係!
這可是監守自盜啊!
但去疾只聽那些盜墓賊說,夜裡去找那裡監門云云,那裡監門如何與盜墓者勾結,是提供協助,為他們轉移贓物,還是親自參與盜墓?卻語焉不詳。
光靠這種模稜兩可的口證,黑夫是沒辦法立刻去朝陽裡抓人的,而且動了裡監門,可能會把那些個不知行蹤的盜墓賊也統統嚇跑了,反倒不美。
所以他才讓季嬰、魚梁連夜將去疾押往縣中——去鄉里黑夫不放心,但凡裡吏,在鄉邑多多少少都有些舊識門路,還是縣裡的獄掾、令吏靠譜些。
求盜東門豹這時候過來了,問道:“黑夫,投書者已經押走了,那吾等要做什麼?等著縣裡來命令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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