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聽喜說道:“士伍黑夫擒獲秦國殺人盜賊潘,以及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9兩。季嬰擒獲楚國盜賊一名,當賞金2兩。”
季嬰一聽發現不對,急忙詢問:“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麼?”
“不然。”喜搖頭道:“律令言,捕群盜一人,賞金14兩,是沒錯。但潘等人數不足五人,不構成群盜罪,此事之前已說過。律令又規定,擒獲本國殺人盜賊一人,賞7金。至於外國盜賊,不論死活,只賞2金……”
“原來是這樣!”黑夫恍然大悟,看來秦律不但在懲罰上很精細,在賞賜上也錙銖必較啊,果然,賞錢不是那麼好拿的,而且這意思不就是:外國人不值錢麼。
只是這樣一來,他們得到的賞賜就無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僅有些肉疼,這些盜賊好死不死,為何偏偏是四個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盜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個楚人和4個秦人一起為盜,也構不成群盜罪……
這時候,喜又問:“汝等可還有疑慮?”
“我有!”
還不等黑夫、季嬰應答,堂下便響起一聲猛喝,原本已經認罪的虯髯盜賊潘從地上掙扎起來,扛著他的枷鎖抗議道:“說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麼減半了!”
這就讓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無奈地看著潘,喜則見慣了這類犯人,一揮手,獄吏就將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鄉示眾、殘酷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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