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獄喧譁,當笞(chī)!”
還不待黑夫回答,那個眼神兇巴巴的令吏“怒”就瞪起眼睛,指向了季嬰,隨即堂上待命的兩名武吏便走了過來,將季嬰按倒在地!
“小人只是有案情要表明……”
季嬰大喊冤枉,但一碼歸一碼,怒親自手持竹板,往他脊背、臀上抽去!
黑夫無奈地閉上了眼,一直聽著竹板響了十下,季嬰也嚷嚷了十聲,這場臨時刑罰才算結束。
好傢伙,被告沒被打,原告先捱了板子,可這隻能怪季嬰自己多嘴。
笞刑是最輕的肉刑,除了皮肉之痛外,不會造成大的損傷,等板子打完了,喜才問季嬰,究竟有何案情要提供給官府。
季嬰這下老實了,將那日盜賊潘所說的話,一五一十陳述出來。
喜聽完後點了點頭,看向盜賊:“潘,果真如此?”
“那是我一時胡說。”潘卻仍舊心存僥倖,斷然否認!因為他知道殺人是什麼後果。
“好,既然你不承認有其他罪行,那且聽聽這是什麼。”
喜攤開面前的一封竹簡,念道:“二十年九月甲寅,竟陵縣丞,敢告安陸縣丞……”
這是竟陵縣回覆的爰書,接下來,就是一大段潘的罪行,包括他年輕時數次應徵入伍,參與戰爭,卻因作戰不積極被斥責,回鄉後又散播消極言論,被鄰居舉報,於是罰為戍卒,前往北方戍守。卻在北上途中擊傷了押送人員,搶奪了甲衣和武器,逃入雲夢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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