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地下世界混久了之後就回不到正常社會了,因為這種可以無視法律和規則。
感覺會讓人上癮的。
地下世界實力為尊,再直接不過的叢林法則。
楊逸還不是一方大佬,他做不到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程度,但他在知道伍迪的事情後,在非常憤怒的時候可以派出一個人去殺掉令他不爽的人,而不是隻能在網上罵幾句卻什麼事都做不了。
對楊逸來說,他也在下了命令之後,才發現自己已經不是原來的那個自己了。
原來楊逸雖然自己選擇成為了一個間諜,但他的思維和觀念卻仍然停留在一個正常人的範疇,他會遵守基本的社會規則,比如看到什麼令他生氣的事,他雖然也會生氣,但肯定不會自己貼錢再冒上風險去做出什麼事來。
可現在不一樣了,在地下世界混得久了,殺人就如同吃飯喝水一樣成為不可避免的日常行為後,生命已經變成了一個單純的名詞而已,至於剝奪他人的生命,更是無需在意的一件小事。
所以伍迪的前妻讓楊逸感覺極其不爽的時候,他唯一的想法就是幹掉她,只因為伍迪是個有用的人,而收下伍迪之後,楊逸必須與他朝夕相處從而經常能想起他的前妻來。
在地下世界有實力就是可以為所欲為,只不過這份隨心所欲的能力不是每個人都有,大多數人,是絕大多數人都屬於被人隨心所欲幹掉的小角色,但楊逸現在卻有了一點點的隨心所欲的能力,首先他有錢,然後他有能力逃過警察的追捕,他還有夠多的人手可以去執行他的意志,而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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