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如海喝了一口酒,面露得意之色,“我這也算撿漏了!”
原來,就在前兩天,侯如海應一個古玩商之邀,去一個宅子裡看東西。這個古玩商,器物類的東西在行,但是書畫類不行。
但是這個宅子裡的東西,偏偏就只有書畫類的東西。
這也怨不得宅子的主人,早些年這個宅子是個大宅門,裡頭的東西不少。可是到了六十年代破四舊那會兒,風聲起了,不等有人上門來抄,老主人就自己動手了。因為之前是大宅門,出身肯定不好嘛,這也算未雨綢繆。
所以,把能砸的全砸了。還不敢光明正大地砸,都是半夜關起門來砸,以防弄得動靜太大,怕鄰居聽到。砸完了,再偷偷扔出去。
字畫呢,沒法砸,只能燒,屋裡也沒法燒,只能在院子裡燒。好嘛,這火光菸灰的,鄰居一看,還以為著火了,大呼小叫的,這字畫就沒燒完。
因為被鄰居發現了,所以留下的字畫,愣是沒敢往外扔,怕又被人撞見“揭發”。再說字畫和瓷器不一樣,它好藏啊,就被藏起來了,大約有十來幅。
按說古玩大熱的時候,就可以賣了,但是老主人死活不讓,好歹也算歪打正著留下的念想兒。上個月,老主人駕鶴西遊了,這五七剛過,現在宅子的主人就籌劃著出手了。
這個古玩商,和現在宅子的主人之前是一個辦公室的,後來下了海,倒騰起了古玩,眼下雖說還不能算是什麼富豪級別的人物,可在燕京那也是吃香的喝辣的,不怎麼差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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