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蓬之外,諾維斯基去招攬霍奇斯的經過也很順利。
兩人很快就談成了6年600萬的合同,以及簽約之後的轉投耐克的贊助商陣營等一系列事情。
接下來就是等到兩個球隊之間的談判了。
一般來說,雖然霍奇斯這樣的球員是很出色的,但只要肯給錢,肯幫他們揹負一兩個垃圾合同,還有把好的籤位讓給密爾沃基雄鹿隊,那麼一切都不是問題。
在NBA裡面,這樣的交易非常的頻繁,大家都是不斷的在換人。
不過還是有不少在一家球隊終老的。
卡爾馬龍、斯托克頓、大衛羅賓遜、鄧肯或者加內特這樣的球員就是如此。
哦,對了,還得加上球迷無數的大佬科比。
只是像是終老一隊的球員,在2010年過後,就變得越發的鳳毛麟角了。
各種強強聯手,各種高薪的誘惑等等,都讓球星們在一個球隊呆得不久。
但是諾維斯基卻在最後一個重要球員,也就是大衛羅賓遜的身上,遇到了挫折。
回來之後他就跟殷俊彙報起了情況。
“大衛羅賓遜還有一年才畢業,然後海軍那邊想要他再留兩年,為他們軍隊的籃球隊參加比賽。”諾維斯基道,“哪怕是他自己願意來我們球隊,也不用選秀都可以,但我覺得也太誇張了,所以沒有能談下來。”
“他在待遇上面有什麼要求沒有?”殷俊道。
“我提的7年300萬美金,他沒有什麼意見。”諾維斯基道,“他對我們紐約麒麟隊還是很有興趣的,但最重要的就是時間跟不上。如果三年之後,天知道他會不會變得普通,或者是因為受傷打不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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