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志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當然想不出什麼驚天地泣鬼神的陰謀詭計,就是上次在月半彎被宋連元攪局弄得他很不甘心,他當時本來只想順便出口氣,未果後回來生了幾天悶氣,反而越來越順不過氣來,打算不依不饒了。
六中畢業證已經發下來了,他即將滾出這裡,到時候條條大路,沒有一條是他走的。
李博志想得也開,既然這樣,不如趁臨走之前有冤報冤有仇報仇,把他看不順眼的人都收拾一通,沒什麼用,就圖個痛快。
人活著不就為了痛快嗎?
李博志知道竇尋常到六中來,想讓蔡敬找機會把人留住,然後創造個落單的機會——他打算從叛徒吳濤開始,把以前當面給過他沒臉的徐西臨,“舊冤仇”沒解決的竇尋還有一干看不順眼的人都收拾一遍,反正別人有前程,他沒前程,別人要高考,他的高考就是個湊數,去不去都一樣。
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你要是不願意幹也行,你李哥佩服你講義氣,不勉強你,”李博志說,“下禮拜我們還在這等你,也不用太多,給一千塊錢就成,夠意思嗎?”
蔡敬高二一年打工,攢下了兩千多塊錢,上學期一分錢掰成八瓣花,硬是把每個月的生活費壓縮到了兩百以內——六中食堂價格比別的學校高,普通女生隨便吃一頓也要四五塊錢。有一次七里香他們去一個縣級中學學習,回來拿艱苦樸素精神唸叨他們,全班都恨不能塞住耳朵,大概只有蔡敬一個人聽進去了,他羨慕縣中的物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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