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小的時候,讓哲言給養成了一個喜歡整天往山頭上跑的野孩子。以哲言的尷尬身份,部落裡即便有什麼活動,大家也都會自動忘記他們的。後來又跟著北釋,北釋喝多了連自己叫什麼都不記得,更不用提什麼三節五日二十四時令之類的事。
因此他還是第一次知道,還有“生人禮”這麼個東西,並且頗為隆重。
有時候,人死得多了,人命就顯得不值錢起來,卻原來在他們剛出生的時候,也曾經受到過整個部落集體慶祝的待遇。
人們圍坐成一圈,胖胳膊胖腿的小孩被光溜溜地放在一個大托盤裡,在長安看來,這個形象就像是盤烤乳豬,由孩子的阿爹吉拉平平穩穩地捧著,捧到每一個人面前來。
托盤的另一邊放著一小碗水,每個人都要用拇指蘸著水,在嬰兒的額頭上按一個印,代表祝福,水碗旁邊有一個小油燈,上面點著一個豆大的小火苗,虛虛地架著一個東搖西擺的小鐵棒,鐵棒的末端拴著一截極短的線,繫著一個鈴鐺,但小鐵棒總是亂動,火苗幾次三番險些燎過繫著鈴鐺的線,可是都沒能把它燒斷。
但就在吉拉把他的兒子端到長安面前的時候,小嬰兒不耐煩地蹬了蹬腿,剛好踢到了水碗,小東西腳勁還挺大,把小水碗碰得往旁邊傾斜了一下,剛好撞到了拴著鐵棒的地方,鐵棒嘎吱地傾斜,不偏不斜地卡在了火苗上,繩子一下子被燒斷了,小鈴鐺掉進了水碗裡,發出了一聲脆響,水珠濺到了長安的眼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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