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林靜才明白,王向陽的怨念為什麼不受超度——他一生沒有做過惡,卻是勞苦半輩子,末了又落了這麼個荒謬又可悲的下場。
一個人要是恨到了極致,心裡是容不下任何柔軟的感情的,因此他親手斬斷自己和人世間的一切牽掛,以後,再沒有什麼東西能喚起他一絲一毫的留戀和好意了。
也許如果他還活著,若干年以後,時間與經歷會沖淡他心裡的仇恨,讓他安然地度過這道坎,可他已經死了。
命都沒了,他再沒有別的可得,也再沒有別的可失,靈魂永遠被卡在葬身車輪下的那一刻,已經入了魔障。
趙雲瀾皺了皺眉,覺得這件事很難辦——在路邊撿了幾個水果,揣在兜裡,難道就該死嗎?哪怕是偷人錢包的,被逮住了也頂多是個進看守所的罪名,總不能就地槍斃,顯然是不至於要命的吧?
可因為這些人貪小便宜,就這麼把一個好端端地期待著回家過年的老實男人害死了,他難道不該恨嗎?難道不該報仇嗎?放在誰身上,誰能一笑泯恩仇、釋懷去投胎?
這好像也是有道理的。
於是長袖善舞的趙雲瀾很快想到了一個絕妙的主意,他打算先把王向陽遣送回地府,按舊例,王向陽可以在十殿閻羅處伸冤,伸完,如果閻王們也一致認為他報仇是有道理的,就會發給他一張通行證,到時候他在人間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願意找誰報仇就找誰報仇,跟鎮魂令是沒關係了,捅出什麼事來,責任自然由是那邊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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