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記不清,總是記得很倔。
帶著李錚錚到了這邊來,就揹著個小包袱,裡面放著兩件衣服。
她在前面走著,李錚錚就在後面跟著,她不親近他,也不去抱他,那孩子就一個跟頭一個跟頭的倒在地上,就是這樣,也不吭聲,倒地上的時候,先看前面的人走遠了沒有,然後緊緊的再跟著,怕王秋菊不要他了。
很小就知道,王秋菊不喜歡他,不想要他。
所以知道王秋菊走,他生怕反悔了扔自己在半路上。
所以,不去開口要抱著,也不去讓人等著,就一個人努力的跟著。
到了這邊來,就一天不停的幹活,王秋菊突然覺得對不住這個孩子,要說兩句軟話,可是看著他跟樹一樣的站在那裡,五官堅毅,跟她不一樣的樣貌,李果果跟李大福像,不帥氣。
可是李錚錚長得好,極為有精神的一個孩子,鋼尖兒一樣的,她就嚥下去了,“你明天去你姥姥家裡,找你姥姥,讓她來。”
李錚錚倏忽抬頭,看著王秋菊,只覺得嗓子眼裡面堵著一團茅草,讓人開不了口,嘴巴被縫上了。
他懂,懂什麼意思。
孃家人來了,是帶著她走的。
他寧願在這裡伺候著王秋菊,寧願餓肚子寧願她發瘋打人,這些他都願意受著。
可是王秋菊想開了,要走,她走了,那他能去哪裡呢?
姥姥家那邊是不能要的,一開始就不要,親閨女都照顧不了了,誰能顧得上李錚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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