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李鴻章呆了一呆,心裡也不禁有些不大自在,雖然夏博海的說法並不是針對自己,但在局面有利的條件下,簽定對大清並不有利的條約,這樣的事情李鴻章確實也沒有少幹,首推就是中法兩國簽定的【越南條約】,當然這個條約的簽定,到底是不是法國不勝而勝,清廷不敗而敗,還是有相當的歷史爭議,那麼在1874年由李鴻章簽訂的【中日北京專約】,則是不可反駁的在局勢佔優的情況下,卻賠款的條約。
【中日北京專約】的簽定背景是在1874年,日本政府以臺灣居民殺害琉球漁民為藉口,發動侵臺戰爭。但由於當時日本和中國實力懸殊,加上水土不服,日軍在臺灣的戰事進展不利。日本政府見無法用武力佔領臺灣, 遂於同年和清政府簽訂《日清兩國間互換條款及互換憑章》(又稱【中日北京專約】)。清政府雖然迫使日本從臺灣撤軍,但卻向日本支付50萬兩白銀賠款,同時還承認琉球人是曰本的屬民。結果使日本有充份的藉口于于1879年完全併吞了琉球王國,改設為沖繩縣。
雖然這個條約在歷史上並不著名,賠款也不多,但卻是清廷在軍事上佔絕對優勢的情況下籤定,不僅助長了日本對外擴張的野心,而且讓日本看穿了淸廷軟弱無能的本質,為後來進行的甲午戰爭埋下了伏筆。而這個條約的簽定人正是李鴻章。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