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孩本來有點忐忑。
可是看到沈歡後,他的緊張心情就消失了,即便是警察問他話,他都能很清晰的回想起剛才的事情。
先前他從朋友的家裡做客回來,騎腳踏車回300多米之外的自己家,就有一個男子在路上叫住了他,讓他遞這個東西給酒店裡的人。
小男孩聽說了100美金的報酬,這才答應了。
可是自始至終,他都沒有看清楚那個男子的臉——因為男子帶著墨鏡和口罩,看起來怪嚇人的。
如果不是看在錢的份兒上,他絕對是有多遠跑多遠。
不過他還是提供了一些別的方面的線索,比如說男子的身高,說話的口音等等。
這些並不重要,甚至是在拍立得照片上面都找不到什麼線索——因為小男孩記得,那個男子交照片給自己時,帶著手套的。
但是照片的本身很重要。
至少它證明了鄭蓉蓉的確在他們手裡,而且狀態還不錯。
只是現在小男孩還不能離開,警方需要做進一步的核實,比如請他的父母,以及他去做客的那位好朋友過來。
但沈歡在自己的車裡拿了一件球衣,順帶著簽名給他之後,小男孩就一點兒都不焦急了。
等到警員送了小孩子出去,施耐德問沈歡道:“沈先生,現在有兩個辦法。第一個是我們提出申請,拿出1億美金的米國債券來,但這裡面需要的手續很複雜,而且牽涉會很麻煩。第二便是由你們來自己提供,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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