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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瘦的師爺奮筆疾書,看著田冊對淤泥村的花名冊抄錄良田。
少年人負手立於高堂上,盯著堂口懸掛的那塊“高堂明鏡”的牌匾看。
字是好字,不知是那位前輩所提,字中力道渾厚,提筆勾尾都很有韻味,盡顯大家之風。
少年人前世因為討生計,練過幾年書法,臨摹些名帖賣錢,但功底還是不足,跟這位前輩比起來,自嘆不如。
只可惜啊,高堂明鏡之下卻是活了一群妖魔鬼怪,也不知他們看到這塊牌匾的時候,內心是否有愧疚。
何縣令看到少年人盯著牌匾發呆,綠豆眼提溜一轉,以為少年人是對牌匾有意,於是道:“鍾先生是否看上這幅牌匾,若是喜歡,可以送於鍾先生。”
何縣令知道愛字之人總有些怪癖,便說出如此荒唐的話語。
衙門的題字都是有緣由的,定然不能隨意拿走,少年人嚇得連連搖頭。
何縣令眼珠又一轉,又道:“莫不是鍾先生也想為縣衙題字?我看這牌匾上的字也沒先生寫的好看,不如先生回頭寫手好字,本官裱掛於公堂之上?”
這番言論更加荒唐,且不說何縣令睜眼說瞎話,把少年人的字捧上天,就隨意題字這一項,少年人也受不起。
一般而言,公堂之上的字都是由吏部發放,若是有官職在身的書法大家有意題字,通報之後也可,想他鐘鳴一介草民,連功名都沒有,何德何能敢給衙門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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