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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等凌文嬌出聲,法官就已經先出聲吼了她一聲了:“安靜!你當這裡是什麼地方?”
這法官是從瓊蘭市派下來處理工作的,一臉的嚴肅,瞪著夏雨蘭道:“你再吵我就以擾亂法庭秩序罪起訴你!你是不是想多坐幾年牢?”
聽到法官這句話的夏雨蘭立即閉上嘴看了他一眼,然後咬牙切齒的瞪著夏雨蘭。
凌文嬌被她罵倒是很淡定,反正她已經聽習慣了,就當沒聽見就行。
她都不用說什麼,全程都是律師再說話,證據什麼的有照片,人證還有另外兩個受害人。
至於夏雨蘭和王家麗的交易,還有她留下的紙條做證據。
而凌洪這邊因為沒請到律師,完全無法辯解過凌文嬌這邊,最後一通審問下來,又各種核查,終於量刑定了夏雨蘭的罪行。
因為她只是賣了凌文嬌一個,而且還是未遂的情況,並沒有照成凌文嬌真的被帶走或者是出現什麼傷害,所以夏雨蘭被判的也不算重,判了個三年零六個月,處罰一萬多塊。
至於王家麗和她的團伙,那就是被判的重多了,因為王家麗這次不僅拐賣人數達到三人,還有綁架、收買、販賣、中轉婦女等等數罪併罰,判了個二十年。
聽到自己被判了個三年多,夏雨蘭整個人有點呆住了。她一直以為自己不可能真的坐牢的,凌洪肯定會想辦法把她弄出去,而且她自己真不覺得把自己的女兒賣出去就真的會坐牢,她心裡對法律這個意識是很薄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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