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李衛捷回到鵬城的企鵝影片總部,他把《我和我的演唱會》這檔綜藝節目的立項流程走完後,他就帶著擬定好的合同,馬不停蹄地趕回京都與陳敏昊見面。
約定見面的地點在陳敏昊工作室。
李衛捷到了之後,工作室的前臺把李衛捷帶進了工作室最會議室。
李衛捷等了不到一分鐘,陳敏昊、康回,還有公司聘請的法律顧問也進到了會議室。
雙方見面之後,經過一番簡單的寒暄,李衛捷還沒等在椅子上坐下,他就把合同從皮包中拿出來了,開口說道:
“按照我們之前的約定,《我和我的演唱會》大概錄製8期,你的出場費是1200萬。”
說實話,這個報酬對於普通人來說很高,不過對於陳敏昊來說,這個報酬不算高。
因為之前有一些綜藝希望與陳敏昊合作,開出了每期200萬的報價。
不過陳敏昊對這份合同比較滿意,他最看重的是合同中這條內容:
“在拍攝期間,甲乙雙方若存在分歧或者意見時,甲方應與乙方溝通,不得直接命令或者越權干涉乙方工作。”
有個這個條款之後,陳敏昊的自主權可以得到保證。
陳敏昊還有工作室外聘的律師顧問,再三檢查合同沒有問題後,陳敏昊用黑色碳素筆簽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後蓋上來工作室的章。
李衛捷看到陳敏昊“簽字畫押”了,他鬆了一口氣。
桌子對面坐著的幾個人沒一個是好惹的,他真的太難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