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澤說他這幾年啥也沒幹還真就啥也沒幹,就等於在延邊過了四五年逍遙的日子。
也不能說什麼事兒都沒幹,起碼娶了個媳婦,現在還有了個孩子。
在延邊李明澤娶了個鮮族的大姑娘,安安心心地過日子,一直過到現在。
“怎麼又尋思跑出來了?噢!懂了,沒錢了!”
這是最大的可能。
李明澤嘿嘿一笑,不言而喻。
“我記得你到延邊的時候身上可是有幾十萬的,四五年你就都造光了?”
“嘿嘿!”
“都幹什麼花光了,賭了還是嫖了,還是又賭又嫖了?”
“賭錢輸了一部分,我買了輛拉達車撞死了兩個人,又賠了好幾萬給人家。”
這黴倒的。
“這也不應該光了呀?”
“等這些事兒出完手裡就沒剩多少錢,我想投資乾點買賣,唉!失敗了。”
這買賣能賠進去十幾萬,幹得不小呀,不會是倒騰糧食了吧?
“沒錢了想起我了,我可宣告呀我是不會借錢給賭徒的,這條規矩當初在黑禾就有,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不是來借錢的,我想在你這裡找點什麼事兒幹。”
“呵呵!你大手大腳慣了的人,在我這裡一年賺個四五千塊錢你能幹?”
萬峰才不會相信李明澤會到他這裡來當工人呢。
“沒有再多賺一點工作嗎?”
“有哇,我企業裡有技術的人年薪過萬,要是有什麼發明最低也能弄個幾萬塊的獎金,但是你能幹嗎?”
李明澤搖頭,開什麼玩笑?搞發明?不是那塊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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