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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了登基步驟,接著就是涉及到文武百官的利益問題了。根本上說,還是田地問題。
楊侗也知道大家對於土地的嚮往,比金錢重。
在這方面他也深思、反思過。
隋朝立國以後,隋文帝設有三類田地:一是可以傳於子孫的永業田,人均二十畝;
二是人死以後,須還給朝廷的露田,中男、丁男受露田80畝,婦女受露田40畝。(注:男女3歲以下為黃,10歲以下為小,17歲以下為中,18歲以上為丁,60歲為老。)
三是“公廨田”,所謂“公廨田”就是各級官府衙門把官田租給勞邊過剩的百姓耕種,以收租的方式充當各級政府辦公費用,超出公費的部分上交朝廷,此類田地也是朝廷的儲備田地,當地人口增加以後,以此分配給百姓。
這設定套在百姓身上很合理,若是到了官員身上就不是那回事了。
在官員分田方面,隋文帝是這麼來的。
他首先給親王以下的九品爵位,分別贈給永業田頃不等,不過獲得爵位的人不多,所以這個數目看似恐怖,且不收賦稅,但其實影響不到國家根本。
其次、隋文帝給在任官員也授予永業田,一品官給予5頃,以下每品遞減50畝,至九品為1頃,以充官員俸祿,同時不收賦稅。
此項規定才是動搖國基的存在,原因有三:一永業田可以傳承後代,也就是說,官員致仕或是死了以後,他的子孫還在享受該官的待遇;二、官員升職以後,他的永業田一次又一次得到疊加;三、某個職位空缺以後,朝廷要給繼任者分永業田,然後,隨著他的升職又一次次的疊加給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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