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又重複了一遍:“我沒有身份證。”他也不知道住酒店原來需要身份證。
前臺服務小姐說:“這條路出去向右拐彎,走十分鐘就是派出所,您可以先去派出所開證明,然後……”
宿郢還沒說話,就見方一撐著鏟子轉了方向,朝著大廳外走去。宿郢喊了他兩聲,他沒回答,服務人員幫忙開了大門,出去後順著門邊的傾斜的滑梯一點點地小心地滑了下去。
見狀,宿郢沒有辦法,只得跟前臺小姐抱歉地笑了笑,然後追了出去。
方一從來都沒有過身份證這個東西,他住的是方興和陳翠芳曾經的老房子,不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
在那個破房子裡,曾經藏著許多跟他一樣的孩子。後來那些孩子都走了,有的被賣去了黑礦山做工,有的被賣給了有需求的人家,還有的被弄殘扔一次性賣給了別的人販子,只有他被留下了。
原因很簡單,因為他的年紀太大了,又太聰明。跟他同樣被拐來的孩子裡,傻子的年紀最大,下來就是他。其餘的都是三四歲被拐來的,記不得太多事情,不像他,那會兒還記得爸爸媽媽的名字、家裡的地址。
他被賣出去的唯一辦法就是割了能說話的舌頭,剁了能寫字的四肢。可是他長得太好,又是個特別有個性的孩子,一再的反抗讓從未得意過的方興起了防備心,同時也有了折磨人的興趣。
於是那些孩子一個個地來,又一個個地被賣,唯有他被關在屋子裡,被當成耍戲的猴子一樣戲弄和折磨,用鎖鏈鎖著,用繩子綁著,同豬羊關在一個圈裡,跟著那群畜生一樣吃同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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