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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林小歡所想,易律師跟著解釋道:“和你這個案件相關的法律和罪名有兩個,一個是非法拘禁,一個是故意傷害,但前一個成立有時限要求,你這件事的客觀條件並不符合,所以只能是故意傷害罪了。”
林小歡點頭,原來如此。
難怪董小喬有恃無恐,還會說那些莫名其妙的話,原來她是想著非法拘禁的意思,因為沒到時限,公安那邊就不會追究。
可惜,她忘了還有傷害罪。
雖然面對公安的詢問,她不承認有傷害自己的心思,也不承認她指使金毛和紅毛傷害自己,但是金毛兄弟兩卻說是她指使的綁人,還交代一定要扒了自己的衣服,而他們就是在行動中打起來的。
因此,公安局才認定自己是正當防衛,所有責任都在他們三人。
而她是主犯,金毛和紅毛的傷人罪,她也要承擔。
想著剛剛公安人員的介紹,林小歡就知道金毛和紅毛說的內容明顯偏向了自己,針對了董小喬,應該是蘇落的原因。
不過,她並不同情董小喬。
這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她不綁自己,大家都相安無事,這一切也都不會發生。
林小歡還在想著,就被鄭律師的話拉回神了。
“我們過來時,軍區和軍區法院都說了,這件事後續就交由地方法院判決。不過你放心,這個案件人證物證都有,嫌疑人也供認不諱,我們絕對勝訴。”
“我服從軍區的安排,也麻煩各位領導了。”林小歡立刻點頭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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