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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要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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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豪回到家,去見母親,聽了母親問他婚事的事。

他說道:“娘,我回來就是要說這件事,娘請你個媒人去曲家,先定了親,再商量過期。聘禮我來出。”

羅志豪從自己能賺錢,一部分交家裡,一部分自己存著。

按理來說,沒分家,哪怕成了親,個人所賺的也得上交,不能私自留用。

羅志豪不是穿越人士嘛,他給爹孃說了一大堆的理由,父親不同意,母親拍板同意。

建豐長公主聽了兒子的話,搖搖頭道:“娘給你準備,你的留著,你大手大腳能存多少?以後用銀子的地方多,手頭有也方便。”

兒子認識人多,用錢的地方多,自己賺的他自己做主。

羅志豪說道:“我身上有,不缺銀子,孃的留給弟弟妹妹。”

長公主不再反駁,到時多給兒子準備聘禮,嫡長媳,聘禮多,也是給曲家臉面,給自家臉面。

“娘想了,請崔二夫人當媒人,崔家也是文人之家,又是你舅母孃家,咱做的體面,外人看得也好。”

“娘定吧,這些我不懂,就是有個事,我先給娘說一下。”

長公主哦了一聲,問道:“什麼事?曲家有什麼條件?”

對於兒子看中曲家女,長公主是滿意的,門第好,曲家女也不是那種弱不禁風的閨秀,能打老虎的女人,身體肯定好。

羅志豪就把曲林雁要去做事的事說了。

“娘,我一百個贊同曲妹妹的想法,我不需要我的妻子是那種賢惠女子,我喜歡獨立做事的女子。家裡的事,我也不會做甩手掌櫃指望妻子把一切搞定。就是以後有了孩子,我是父親,我應該盡責,不會光指望媳婦帶孩子。男人,應該對上敬忠、對父母敬孝、對工作盡職、對妻子敬愛、對子女盡責、對家庭盡力,缺一都不能說做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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