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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雖然長著一張大臉盤子,小眼睛,塌鼻樑,厚嘴唇,長得很一般,甚至是有些醜。
不過,他身上卻是穿著一件範思哲黑白剪裁襯衫,手上戴著一塊江詩丹頓手錶,面前扔著一把保時捷車鑰匙,看起來極為成功。
正所謂人靠衣裝馬靠鞍,這一身搭配瞬間讓他的氣質提升了好幾個檔次。
方尋也認識這人,正是自己高中時候的同學,餘波。
以前餘波的成績很一般,再加上長得難看,家裡條件又不好,所以很沒有存在感。
那個時候,除了自己跟他走得較近,餘波也沒有其他什麼朋友。
可沒想到,幾年不見,這餘波還真混出來了。
方尋也真心為他感到高興。
“各位,你們看看誰來了!”
彭小軍一進包廂,就嚷嚷了一聲。
包廂裡的所有人齊刷刷地看了過來。
“臥槽!方尋?!”
“真是方尋啊,我沒看錯吧?”
“失蹤人口真的迴歸了,哈哈!”
“方尋,你真來了啊,我還以為那天你在群裡說著玩呢!”
看到方尋到來,眾人感覺很是意外。
方尋笑了笑,道:“各位好久不見啊!哈哈,軍哥結婚,我自然要來。”
“好了,既然人到齊了,那就上菜吧!
方尋,有特意給你留的位置,坐哥旁邊。”
彭小軍招呼方尋坐在了自己旁邊。
這時,一個瓜子臉,櫻桃嘴,穿著時尚的女人看向了方尋,問道:“方尋,這麼多年你音訊全無,到底去哪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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