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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蘊在家政員的這個工作崗位上做了多年,僱主與傭人之間的不平等她早就體會透了。
古時候的家奴,僕人,後來的老媽子,傭人,現在的家政服務員。
稱謂的逐漸改變並不能改變多少地位上的差異,不管這個崗位叫什麼,做的不就是保姆的工作嗎?在人家裡伺候著而已。
永遠都是乾的好就幹,幹不好就讓你走人,誰會問你委屈不委屈,誰又會管你犯的錯誤是大還是小,有時候用你不用你,全憑心情罷了。
運氣好能遇到好一點的僱主,有素質有修養,面上還會尊重你一些,遇到不好的,就跟古代使喚奴才沒分別,呼來喝去,頤指氣使,雞蛋裡頭挑骨頭,不管你做的多好,多用心,人家也還是不滿意,也還是能挑出你的問題。
若敢頂嘴,那就走人,沒二話。反正人家有錢,哪兒找不到保姆呢,趕走一個再找一個回來就是了,憑什麼對你手下留情。
心腸再壞些的,工資可能都不給你結。
想透過法律手段得到應有的權益?首先你出的起律師費嗎,就算出的起,人家有權有勢的難道不能找個更厲害的律師,小胳膊始終是擰不過大腿的,只會損失更大。
所以多數情況只能忍,換一家?萬一還不如這家呢?反正到哪兒都可能是受氣,熟悉的還能摸清點脾氣,犯的錯誤還能少些,所以賭氣的事兒不能幹。
百家百態,有難伺候的,當然也就有好伺候的,只是比較少,就像向柚柚家這樣的,就算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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