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既然被提起來了,那不能不說清楚,如果說不清楚就真要背黑鍋了。傳開後,別人沒準真以為他方應物膽大包天貪佔了皇帝的銀子。
冒著大不敬的危險,方應物搶過話頭叫道:“陛下!宮中發內帑在市中採買什物,向來是有定數的,例如給銀一萬就是一萬。而這筆銀錢出了庫便不歸陛下所有,要麼落到採買太監手裡,要麼落到商家手裡。臣只是幫著商家多爭取了幾分,減了採買太監財路而已,如何稱得上貪佔內帑?至於鋪戶因為感激而進獻給縣衙的銀子,三年累積確實有幾萬兩,但臣一兩也不留,全部用在了修建慈仁寺,性閒法師可以為證!其實就是因為修建慈仁寺撥銀不足,臣又不想盤剝擾民,才不得不行此下策斂財,只是讓宮裡負責採買的公公們不滿了!”
這個解釋,稱得上完美了,縱然是天子也無話可說。慈仁寺本來就是天子為了太后幼弟性閒法師下詔敕建,由宛平縣負責。
若修建銀兩不足,時任知縣的方應物從宮中太監腰包裡搜刮幾萬兩銀子充當修建經費,彷彿也是天公地道,天子家奴捐點錢給天子修寺廟算什麼壞事?或者說能從太監身上刮出銀子用在皇家事務上,那是方應物的本事。
從天子角度來看,這筆內帑只不過是從內監手裡挪用到了慈仁寺,沒有什麼損失。甚至天子還得感激方應物,這算是幫著追回了幾萬兩內帑用在更重要的正事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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