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縣只把小伯爺枷號了一個白天,並沒等大把大把說情來臨,然後便主動放人了。反正效果已經達到,與其到那時扛著說情壓力放人,還不如主動早點放了,更能彰顯自己的威權。
與平民百姓動輒被枷號兩三天比起來,時間可以說是很短,但仍然引起了巨大反響,在京城街頭巷尾的議論中持續震盪、不絕於耳。
其中本案的被告苦主陳別雪得知訊息後也很愕然,雖然最後他的店產被換成了南城外報國寺地方,但這官司該算是打贏了罷?
陳別雪看得出來,這位年輕知縣挺好名的,他作為普通商人難得能與父母官拉上關係,這個結交機會不能錯過。於是陳別雪便很知趣的製作了牌匾,敲敲打打的送到縣衙,亦惹得附近百姓駐足觀看。
只是方知縣並沒有接受,他讓身邊的婁師爺出面傳話道:“為民伸冤乃是父母官的分內事,實在算不得什麼,爾等只管安居樂業去,無須節外生枝。”
方知縣不收,陳別雪心裡也是無所謂的,只要自己心意盡到並讓知縣大老爺知道了就行。只是還聽說城南要有新動作,舊報國寺地方另有大用,看來還得另擇時機走動一番。
卻說婁天化打發走苦主陳別雪後,仍然不改憂心忡忡的模樣,尋了個空對方應物絮絮叨叨地說:“雖說這次徹底壓到了永平伯,但東主也是曲曲折折的險中求勝,不可習以為常也。何況還不知道有沒有後患,平白為了一個坐商去得罪伯爵,怎麼看還是不值當,實在划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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