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物在翰林院成功的“雁過留痕”之後,便心滿意足地回了家去。等他踏進家門的時候,天色已經黑了。
門子惴惴的稟報道:“小老爺,大老爺還在堂上等你。”方應物愣了愣,轉身朝著堂屋行去。
地方還是那個地方,位置還是那個位置,姿勢還是那個姿勢,父親還是那個父親……與今天上午第一次回來時沒什麼兩樣。
有所不同的是,現在燒著高高的火燭,父親手邊還擺上了許久不見的家法,也就是一根韌性不錯的棍子。
這是變種的皮鞭加蠟燭?方應物產生了若干不良聯想,惴惴地問道:“父親大人為何在此坐了一天?年紀大了久坐不好,要當心身子。”
方清之見到兒子渾然不知錯的模樣,幾乎要七竅生煙,“今日你膽敢在為父面前驕橫狂躁,話未說完便擅自離家,該治何罪!”
方應物叫屈道:“兒子確有十萬火急的事情!我既然回來,自會與父親大人解釋!”
方清之不聽方應物解釋,又喝問道:“那你膽敢指使家奴當街毆打官差是何道理?什麼時候學會了膏粱紈絝的做派?簡直丟盡了我方家敦厚家風!”
方應石還真與那吏部書吏動手了?方應物略一思索便答道:“這也是情非得已,其中有些緣故。父親大人請勿憂心,明日兒親自去找他賠罪送禮,此事就算揭過,我方家這點面子總該有的。”
方清之氣也不打一處來,“什麼叫揭過?那官差今天中午躺到我方家門廊下面不肯起身,足足哀嚎了一個時辰,卻惹得路人紛紛駐足觀看,叫為父顏面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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