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物聽得出來,汪芷不是威脅,也不是玩笑,而是她確實要做的事情。通俗地講,就是汪芷已經忍無可忍無需再忍,產生了將他“送回老家”去的心思。
若非他如今也算一號人物,直接幹掉後患太大,只怕汪太監的“送回老家”就是一種另外的引申含義了。
方應物離開榆林,被赦免回鄉,從理論上講當然是一件好事,但卻也是汪芷趕他走人的手段,其實就相當於官場上的明升暗降……
對此方應物恍惚片刻,走人和不走人哪個選擇更好,都令他難以決定。從情感上,如今他在榆林風生水起,很多事情都才做了一半,學校還沒有完整建成,邊市才有個開端,彷彿就此走人很可惜。
但往深裡想,就此走人未嘗沒有好處。因為明年是鄉試之年,距離現在也就一年半時間了。如果就此被赦免回鄉,那參加鄉試絕對來得及,而且還有一年時間認真複習。
萬一錯過了這個村沒了下面的店,到了明年還被困在榆林,那麼這次鄉試機會就失去了。三年又三年,人生有幾個三年?要知道鄉試是科舉大三關中最難考的一關,多參加一次就是一次機會。
何況他已經在榆林刷出了不小的功績,再繼續呆下去很難再有更大的發展空間了,總不能在榆林吃一輩子老本。
所以說,汪芷給了他一個無法拒絕的機會,也算是抓住了要害。想至此處,方應物心裡不由得感慨不已,就他所見,這汪芷做事向來簡單粗暴,走的是一力降十會的路數,今次居然也開始講究鬥爭策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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